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(青少年竞技组)举重比赛竞赛规程

一、时间和地点

时间:待定

地点:燕山体育运动中心

二、竞赛组别及项目

(一)竞赛组别

甲组(男、女):2006年1月1日-2007年12月31日出生(15-16岁);

乙组(男、女):2008年1月1日-2009年12月31日出生(13-14岁);

(二)竞赛项目

男子甲组:49公斤级、55公斤级、61公斤级、67公斤级、73公斤级、81公斤级、89公斤级、96公斤级、102公斤级、102公斤以上级;

男子乙组:45公斤级、49公斤级、55公斤级、61公斤级、67公斤级、73公斤级、81公斤级、89公斤级、96公斤级、96公斤以上级;

女子甲组:40公斤级、45公斤级、49公斤级、55公斤级、59公斤级、64公斤级、71公斤级、76公斤级、81公斤级、81公斤以上级;

女子乙组:40公斤级、45公斤级、49公斤级、55公斤级、59公斤级、64公斤级、71公斤级、76公斤级、76公斤以上级。

三、运动员资格

(一)符合《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》运动员资格规定。

(二)已参加2022年北京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,并获得乙组、丙组各级别前十六名的运动员。

四、参加办法

(一)按照《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》执行。

(二)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。

(三)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2至3人,运动员须具备市运会参赛资格。

(四)运动员(队)不得无故弃权。如因运动员参赛资格、伤病(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证明)等原因不能参加市运会该项目比赛的,各组别各单项按照2022年北京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成绩排名递补运动员参赛。

五、竞赛办法

(一)按照《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》执行。

(二)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周召开,会上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,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。

(三)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。

六、报名办法

(一)网络报名:各参赛单位自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,可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(https://www.bjcac.org.cn)进行网络预报名;

(二)线下提交材料如下:

1.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;

2.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;

3.参赛领队、教练员和队医身份证复印件,参赛运动员身份证(户籍卡)和学籍卡复印件;

4.参赛领队、教练员、队医和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;

5.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。

线下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三)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,报名后不得更改,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。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。

(四)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。

联系人:李荣,联系电话:63177012

电子邮箱:lirong@tyj.beijing.gov.cn

七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

(一)按照《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》执行。

(二)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(队)数为准,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,参赛不足8人(含)的,递减一名录取。

(三)各组别各级别均按总成绩录取名次。

(四)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(队),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;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。

八、运动员技术等级

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。

九、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险

按照《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》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。

十、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

按照《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》和组委会反兴奋剂、赛风赛纪有关规定执行。
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
按照《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竞赛规程总则》执行。
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、修改权属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,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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